您的提问号(1597322) 提问时间:2025-10-29 09:18

咨询父母一方居转户后,子女投靠的政策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10-29 11:50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总队处理,人口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10-30 14:17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沪公行规(2023)4号]规定,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户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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