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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5年5月20日在浦东新区经侦进行合同诈骗进行报案(受案编号[2025]00***),现以不是合同为其一理由不予立案(编号009**),想咨询合同诈骗中的合同所属相关法律规定范围。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2025年7月15日10时许,我支队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向您释法说理并告知复议复核、立案监督的具体流程以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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