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93777) 提问时间:2025-06-30 22:50

我于6月23号下午17:35把电瓶车停入嘉翔苑3*楼电瓶车地下车库,在当天晚上20:36同楼一男子故意损坏我车辆我车是锁止状态强行拉拽至原停车地20米处导致我车右前侧右侧右后侧且电机损坏且多相功能丢失。我于晚上报警但是监护人不在身边去到南翔派出所不给做笔录,我于24号中午在保安室调监控发现就是此男子损坏该男子电瓶车车牌为(E804***)24号中午我报警警察看完监控让我有空去做笔录。我在24晚重新报警去南翔派出所做笔录后给了我接警回执,我于25号将电瓶车托运至小牛电动4s店定损。我在24号报警后没有一位民警联系我处理此事。我希望公安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南翔派出所)认真落实,为公民解决问题,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07-0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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