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37753) 提问时间:2018-12-27 14:02

请问在经人保审批申请办理家庭户流程中,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场办理准迁证,请问《委托他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委托书》是否有统一模板下载填写?该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12-27 16:11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12-28 13:48

您好!您的提问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

评价:* (输入内容长度限250个字符,含标点,当前字符数为0) 满意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