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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申请的居住证在2018年1月到期,错过了续签的时间,在2018年4月重新办理了居住证。在网上看到有文章说现在有政策“过签注期限一年内都可以凭材料,申请恢复有效期限连续计算了”,需要将申请材料到人口办。请问有这项政策吗?哪里可以看到操作细节,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今年新推出的“关于申请恢复居住证有效期限连续计算的便民措施”,具体情形是指: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逾期60天因出差等合理原因未按时签注的,目前居住证过有效期一年以内的。您的居住证是在2018年1月份过期的,并非2019年1月1日以后的。故不符合此次便民措施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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