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38757) 提问时间:2019-01-07 16:30

您好。我想咨询集体户口的户籍证明问题。我的户口挂在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正在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户口迁入地的公安分局开准迁证时,要求提供“带户口首页”的户籍证明。请问能否开具?另外,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多少天?谢谢!

长宁分局新华路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1-17 07:10

经了解,诉求人的户籍地址在延安西路900号,该户籍地址的相关迁出事宜需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新华路业务点(新华路590弄21号)办理,联系电话:64829191,该营业点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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