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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是外地户口,爱人是上海本地户口,已结婚10周年,年满35岁。请问如何办理户口入沪手续,今年8月此类入沪手续是否会有新政变化?会更简易还是复杂?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建议您可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查看相关内容,也可前往办理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并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根据告知单内容准备材料。此政策系2009年起,符合政策规定及材料要求的即可提出申请。目前无政策变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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