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57976) 提问时间:2019-10-07 11:49

您好,本人想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但是因故无法亲自去办理。在网上查到说可以出具委托书然后让委托人去办理。所以想咨询一下委托书是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且是否一定需要公证认证。是否只要本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益。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10-07 16:06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10-09 13:35

您好!您的提问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您也可本人携委托人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签署委托书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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