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51832) 提问时间:2019-07-05 13:18

人口办的同志们,你们好。我是中科院上海某研究所的一名博士后,正在办理博后出站和落户上海(社区公共户)。预计最早10月底才能办好户口(可能会更晚;要等新单位缴纳社保以打印社保信息)。但目前老婆已怀孕,预产期是10月初。那么,我的新生小孩,能等我户口办好后直接办上海户口吗?非常感谢!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7-08 11:03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建议您可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查看:《关于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引进等人员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手续有关事项的工作意见》政策规定,申请人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迁沪落户申请后,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前生育的子女,可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办随迁申请。申请人在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后、办理落户手续前生育的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公安派出所可直接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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