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55493) 提问时间:2019-08-29 11:55

“近日,黄XX(男,34岁)因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后,继续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虹口公安分局于8月3日依法对黄刑事拘留。后经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发现黄还存在向他人贩卖毒品和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公安机关以黄XX涉嫌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对其吸毒违法行为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黄XX的母亲好像也有可能涉毒,请贵局本着对所有人认真负责的态度,调查核实一下这个情况

虹口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8-29 14:21

您好,“网上咨询求助平台”不具备接报案受理功能。您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其他途经举报。即:写信至“110”信箱举报;将邮件发至“110信箱”(gaj110@shanghai.gov.cn)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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