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56028) 提问时间:2019-09-06 11:38

我目前户籍在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妻子户籍天津集体户籍。今年小孩出生,我目前的户籍管理单位不给同意入户证明,孩子户口无法申请,我该怎么办?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9-06 17:0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9-09 10:1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规定,人才类集体户口自2014年起清理,只出不进。您可将本人户口前往本市家庭户后给孩子申报出生登记或向您太太的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感谢您对本市公安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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