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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您处理的丁**,王**,周**案件的案外人黄**的代理律师。周**作为犯罪嫌疑人查封其名下的房产,已经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归黄**合法所有。对此,代理人已2月25日向您寄送了相关申请解封的材料。一直电话联系不上。请您能否将黄**的诉求,给予相应的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闵行分局处理,闵行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法院查封非公安业务,建议咨询闵行区法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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