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393664) 提问时间:2018-05-15 11:30

你好,我的驾照被扣12分以上,我想问下去哪里学习考试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5-15 15:3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5-17 10:42

您好! 办事条件:本市核发的驾驶证及违法行为地在本市但属外省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 办理程序:1、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告知书》、身份证明、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15日内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2、满分教育学习后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3、凭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参加科目一考试;4、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再参加考试;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对接受满分考试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按照申请降低后的准驾车型受理考试预约。6、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驾驶证的公安部门领取驾驶证。7、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考试合格后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8、自公安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的,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收费标准:考试费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 40 元/人次;汽车驾驶员考试费 40 元/科目;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 5 元/人;驾驶证工本费 10 元/本。 办结时限:1、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2、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7:00。 受理地点:车管所:一分所:哈密路1330号;二分所:沁春路179号;三分所:沪南公路2638号。 工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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