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 页 > 信息评价
你好,本人于2009年3月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贵局文保分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后经文保分局侦查,认定本人不构成犯罪,本案作撤销案件处理。因此,能否删除公安内网中的追逃、刑拘信息、能否补发撤案证明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文保分局处理,文保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经核实,1、公安内网中的追逃、刑拘信息是公安内部刑事办案工作流程信息无法删除;2、撤销案件刑事法律文书不予补发。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