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76466) 提问时间:2020-06-16 10:41

我购买了杭州法院拍卖的车辆,车牌号为沪C372MM,目前杭州法院已经将解封车辆的相关资料委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上周五送达到了上海市车管所一分所,请问车辆什么时候可以解封,有没有具体日期,解封后是否会电话通知我?谢谢!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6-17 16:33

您好! 经系统查询您提供的该机动车仍为查封状态,解封及判决过户可一同办理,建议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机动车管理(18)有关说明】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理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六)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七)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免费拓印)。 (八)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九)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十一)涉及额度的需先通过交通委额度审核。 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车辆车主或者被委托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免费拓印)。 办理程序 (一)本市非营运客车额度需与机动车一并转移的,需先到本市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办理。(办理地址: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通道,交验机动车,并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 (三)办证大厅等待选号。大屏幕显示《排队叫号凭证》号码后,持《排队叫号凭证》到选号区选号【详见机动车管理(17)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需要改变号牌号码的进行选号】,选号完毕并确认后,凭《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到付费窗口付牌证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费(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 (四)《排队叫号凭证》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五)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可选择二种方式: 1.三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和号牌缴费凭证,自行到沪公标志厂(长逸路250号)发牌窗口领取。 2.邮政服务领取,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快递费用自理,在号牌送达后收取。邮政服务公司电话:11185。 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二)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不受理大型车业务)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2.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3.车辆管理所四分所(不受理大型车、沪C号牌业务) 受理地点: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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