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75634) 提问时间:2020-06-08 09:12

我公司近期变更了经营地址,公司名下车辆更改交通罚单邮寄地址需做变更,需准备那些材料,到哪个相关部门去做相关变更手续,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6-08 09:42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6-09 11:03

您好!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管辖区域变更备案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的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管辖区域等改变,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三)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联系地址同时变更管辖区域手续。 二、需提供的材料 【详见机动车管理(18)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上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登记审核窗口或者转进方管辖区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 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3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2.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2)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3)车辆管理所四分所 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二)各区机动车管理窗口【详见机动车管理(35)各区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窗口受理时间、联系方式】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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