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75516) 提问时间:2020-06-06 15:26

警官,您好。办理户籍迁入时对自有产权房的定义是什么,如果房产证上有本人和他人名字,是否属于自有产权房。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6-06 19:30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6-08 13:52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共有产权人在本市户籍迁移政策内认定为是房屋产权人。对于房屋即认定为自有产权房的概念请向本市房地部门咨询(例:对于动迁等房屋,属灭失房屋类型,虽拥有产权证,系公有产权房,但房屋不属于个人产权房)。感谢您对本市公安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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