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73777) 提问时间:2020-05-19 15:53

我在5月13号下午1点多钟前往宁波路派出所报案,因感觉被诈骗,当时分两笔款转账,一笔支付宝,一笔银行卡转账。5月13号晚18点左右向支付宝客服申诉了此笔12800转账非正常操作,因此支付宝在5月14号将此款已退还至我账户。我在5月19号下午14点多钟前往宁波路派出所汇报此情况,但是窗口只是将我原有的笔录做了修改。我当时咨询银行转账的34000元情况,对方只是告知我已经被取走,但是未告知我是境外还是境内取走,她告知我不知道。而且我觉得这个款我们在第一时间就报警了,如果她们将我们的案件归类在诈骗里,这将是大海捞针,而我们怀疑这只是个人欺骗,因此希望办案警察可以认真对待,而不是拖延时间,对我的问题,都是一问三不知。希望可以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5-19 18:1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黄浦分局处理,黄浦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黄浦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5-20 14:43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分局转外滩治安派出所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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