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66220) 提问时间:2023-08-28 11:11

我二姨的女儿今年四十五岁,已婚,有一孩子六岁。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大概在2005年落户上海的集体户口。我二姨只有这一个女儿,我二姨夫也已经去世。我二姨的户口在吉林省延吉市,她七十多岁了,早已退休。她托我咨询,她这种情况,可否投靠女儿落户上海?如果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8-28 14:37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8-29 09:53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本市公安机关老人投靠子女的政策,是适用于原本市外迁的老人来沪投靠本市子女。您所说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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