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询问沪c普通二轮上牌需要外环以外户口的文件问题,请问一下,我的问题已经超过24小时未回复,请问什么时候回复?如果未回复,我将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和12315提出投诉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 2002年上海市政府首次颁布了《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制定了本市控制摩托车交通的原则,即:逐步减少摩托车,对摩托车的使用实行区域控制,并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2013年10月修改出版的《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继续延续现行的摩托车管理政策。摩托车的管理政策非公安部门制定。 2017年施行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本市对机动车号牌的发行总量调控,机动车号牌的额度年发放量,发放及注册登记办法,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车管所负责机动车登记工作,不是机动车额度的管理政策制定、实施部门,您反映的情况还需要本市的机动车额度管理部门确认是否能出台相应的限制措施。 悬挂“沪C”号牌的两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杨浦、虹口、普陀、长宁、徐汇、黄浦、静安区,以及小陆家嘴地区、花木行政中心地区、竹园商贸三个区域内的道路通行。如欲申领“沪C”黄牌摩托车号牌,申领人户籍地址须在本市内环区域以外,并取得相应上牌额度。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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