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08799) 提问时间:2021-08-03 18:45

沪*于2021年2月到期报废,因车辆在内蒙古赤峰,需异地报废拆解,内蒙当地拆车厂联系我当地交警部门向您交警总队两次发送核档函(EMS邮件)均被您部门签收再无下文,请帮忙尽快核查此事!快递*,请结果即使联系*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8-03 20:26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8-13 10:05

您好! 经查询,您机动车所需材料已于2021-06-01完成比对,移交档案科。本市车管所已应赤峰市车管所要求提供比对信息及相关复印件,由于该车管所要求传真回复,本市车管所已通过传真交由相关信息。后续业务建议咨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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