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05119) 提问时间:2021-06-12 23:01

上海浦东新区经侦大队是否有权利再不告知民众的情况下自主冻结民众银行储蓄卡,民众联系时一直联系不上,或者推卸责任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6-13 10:09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浦东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2-01-29 09:06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符合规定办事。建议前往银行柜台,查询具体的冻结银行卡的民警警号及姓名,方可查询冻结银行卡的缘由。待您还清钱款后方可解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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