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76127) 提问时间:2024-03-05 06:12

以侵占私有财产为目的,欺骗手段让人入职,让人交各种费用,然后再解约获取大量违约金,是不是属于新型诈骗手段。属于诈骗吗?

闵行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3-05 08:23

先生/女士:你好。你的问题分局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咨询问题所涉及业务,已转相关单位处理,在工作日内回复。

闵行分局吴泾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3-05 16:34

你好,来信已收到!是否为案件,需要根据事件的主观、客观、侵害客体等要素进行具体判断,因您未留有具体事件信息,无法告知您是否属于案件,如您需要咨询,可以至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询问,如是案件,民警会根据您提供的资料进行案件受理。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吴泾派出所电话:64505622进行联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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