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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年**月**号,在***,新虹派出所,因被******辱骂,殴打报了警。但,为什么现在,我按当时的案件编号,查不到我这个案件的记录了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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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新虹枢纽派出所于2024年1月2日9时11分、9月30分、10时多次拨打来电市民刘东伟联系电话(19533935933),均关机。经查,2021年12月8日13时许,在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66号333室其与室友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遂报警。后经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治安调解协议书:沪公闵(新虹)调解字[2021]经121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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