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75910) 提问时间:2024-02-28 21:57

在2024年2月28日的一次民事纠纷中,警号为02**1的110民警在出警后,在没有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单方面企图单方面放走报警人。在明知报警人,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的情况下,舞弊报警人。 守法市民投诉无门,希望督查组介入。

徐汇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2-29 16:04

您好!“网上咨询求助平台”主要提供治安、户政、交通、出入境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您反映的情况不在本平台服务范围之内。如您对案件有异议,建议拨打徐汇分局总机64868911转督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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