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70196) 提问时间:2023-10-26 21:23

房屋拆迁后(产证已上交),户口仍在已拆迁原址的本市人员,因配偶(外省市人员)急需投靠其落户,急需户口迁移至动迁安置房。但该安置房是“已交房尚未取得产权凭证的拆迁安置房”。可提供哪些其他凭证来办理迁移?

杨浦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10-26 22:17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相关部门答复,感谢您的来信。

杨浦分局大桥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10-27 15:00

您好,这里是杨浦分局大桥派出所,您咨询的问题我已收悉。我所户籍窗口民警会尽快与您联系,或您可直接拨打我所综合窗口电话咨询有关事务,户籍窗口电话:22171447,感谢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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