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46987) 提问时间:2023-01-17 15:24

您好,本人不在上海实际居住,原户口在名下房产地址,现房屋已出售。请问:1.户口可以迁入社区公共户吗?2.因为无实际居住地,如果可以迁入社区公共户,应迁往何处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1-18 08:59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1-19 09:36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本市户籍人员因房屋买卖等原因,本市确无处可落户的,可居住地或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入社区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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