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46544) 提问时间:2023-01-10 19:50

我与*公寓内住户刘**网恋后发现不合适提出分手,他各种胁迫且想违背妇女意志做淫秽之事,最后说给我买了包要两万五我买下来就算了,给钱后果然不再纠缠,欺诈犯无疑,望所在派出所引起重视,避免他再欺骗其他人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1-11 08:23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静安分局处理,静安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静安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1-11 09:29

朱女士,你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如您认为反映情况涉嫌违法犯罪,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向案发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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