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43537) 提问时间:2022-11-29 10:04

本人是芳草路352弄9号302室的业主王洁,本人现在居住香港,以上住址本人之前交给中介出租,但是上个被告知又人上门闹事,结果赶走我的租客,虽然报警但是处理结果不了了知,11月25号中介发现我空置的房间里有人入住,我马上报警报警时间大概1点左右,警察到场后搞了几个几个小时大概下午5点多才将这个人带回派出所,原来这个人就是之前起诉我,民事裁定书(2022)沪0109民初566号张玲娣的女儿候晓琳,因为她们之前无怨无故起诉我,输了以后就开始私闯我住宅,那天我委托我舅舅到场一起处理,大概到晚上12点多的时候负者警察钱家乐要双方一起签调解书内容是现在钥匙放警察这里 双方都不许再进我这房子,当时我舅舅签名了走了,留下来的是她的女儿继续再签调解书,当我表妹拍给我看调解书全是候晓琳乱写的收据,我当场就叫她不要签字走人,这是调解书吗?现在是谁犯法,最后钱家乐警察尽然没经我同意义私自将我房间的钥匙又给了候晓琳,我不知道他和候晓琳是什么关系,包庇她,为什么没经我同意可以在给还这个人,那天这人还打中介耳光,她爸爸还拿刀威胁我表妹,这样的人还放走她,最后还将我的房子钥匙又给她,希望你们能秉公处理,还我公道。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2-11-29 13:50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浦东分局花木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2-12-01 08:34

你好,你反映的房产纠纷问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非公安机关解决。当事人控诉他人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违法行为的,可以由当事人到派出所治安窗口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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