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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之十三

时间:2004-09-10 字体:

——做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顺利实施,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一)深刻领会贯彻实施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重要意义。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基本构成了我国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贯彻实施工作作为执法为民、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不断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进程,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要找准与当前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将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实施与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使当前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新的起色和大的进步。

  (二)继续做好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前期学习培训安全法的基础上,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将实施条例、公安部四个规章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分层次、分阶段,抓好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并组织广大交通警察认真学习,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带头守法、严格执法。

  (三)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争取将实施条例纳入普法教育规划,使实施条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条例的意义、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正确运用、自觉遵守、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

  (四)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讲方法地开展贯彻实施工作,当前要突出重点,确保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贯彻、执行。对机动车检验社会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农用车及拖拉机管理与农业部门的交接等重大改革和新规定的执行要有应对措施,扎实做好工作。为保障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正确、全面实施,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安排好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规章的宣传贯彻与执法工作的衔接。

200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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