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在办理居民赴港澳通行证件过程中,发现一法定不准出境的外省市居民假借商务事由利用异地办证的便利骗取赴港澳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外省市人员王某因涉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出境。但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利用外省市人员可异地在沪申请赴港澳商务之机,隐瞒违法记录情况,前往出入境窗口办证。没想到,在审查过程中,火眼金睛的民警还是通过严密的信息查询,确认王某系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异地办理赴港澳商务证件是促进内地和港澳企业往来、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便利举措。为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建有健全而严密的内部信息查控机制。在确保为广大申请群众提供高效服务的同时,也阻止那些企图钻空子的人员违法出入境。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