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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碰瓷”八次诈骗两万元 闵行警方破获一起跨区系列诈骗案

时间:2009-07-17 字体:

    来沪人员柴振谷利用左手指工伤骨折的伤情,一个月内跨区连续“碰瓷”八次,诈骗他人钱财近2万元。日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柴振谷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拘。
    2009年6月15日16时15分许,卢先生驾驶牌号为浙HN××××小客车沿闵行区都市路往北行驶至金都路口向东转弯时,看到有人向车子右侧过来,同时听到碰撞声音。卢先生下车一看,一辆自行车倒在其车右侧地上,客车边上站着一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该男子右手握着左手,皱紧眉头对卢先生说:“我的左手很痛。”卢先生准备报警,但该男子叫他快送附近医院。于是,卢先生将该男子送到医院,之后拍片检查。此时卢先生报了警。交警支队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医院。经闵行区中心医院拍片诊断,该男子系左手小拇指及无名指骨折。民警在了解两车相撞的事故经过后,经察看现场,确认驾驶员卢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自行车驾驶人柴振谷无责任。之后民警要求双方协商事故赔偿问题,至6月16日中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卢先生一次性赔偿柴振谷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3800元,柴振谷之前198.3元医药费也由卢先生承担。
    民警给双方开具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是,职业责任使然,细心的民警在查阅有关记录时,发现柴振谷于2009年5月至今,在本市闵行、松江、长宁、徐汇、浦东等区先后发生7起自行车与轿车相撞事故,这引起民警的怀疑和高度警觉。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一方面按照正常事故处理程序办理,表面上尽力稳住对方。另一方面,民警抓紧时间搜集证据,查清事实真相。后经查阅闵行区5月26日中午漕宝路七莘路口交通事故发现,柴振谷骑自行车在漕宝路七莘路口与同向右转弯车辆相撞后左手小拇指、无名指骨折。对方车辆驾驶员一次性赔偿柴振谷人民币3000元。
    确凿证据表明,柴振谷有涉嫌“碰瓷”诈骗的嫌疑。6月16日午后,交警支队民警会同刑侦支队、新镇派出所民警开展联合抓捕行动,通过守候伏击,在沪闵路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柴振谷。经审讯,柴交代了今年5月初以来,利用在顾戴路一工地工作时左手小拇指、无名指骨折的伤情,采用“碰瓷”手段,在本市闵行、松江、长宁、徐汇、浦东等区许骗作案8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近2万元。现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柴振谷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