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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游 勿把证件有效期和签注有效期混淆

时间:2008-11-27 字体:

    亲友同游港澳本是开开心心的事,谁知却因误解了证件和签注的有效期限,张女士只好带着女儿送别友人而打道回府,留下了种种遗憾。 


    原来,张女士曾于去年十月份去过一次香港,并申办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两次赴港个人旅游签注。回来后,她一直以为在证件五年有效期内还有一次赴港个人游签注。此次,友人召集赴港,她想当然就预定好了机票。直到在浦东国际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赴港签注已过期,方才恍然大悟。


    赴港澳旅游已成为百姓常事,但也多有申请人因对证件、签注的误解,造成出行憾事。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赴港澳旅游签注的有效期分别为三个月、一年,赴港澳地区,不仅需要有效证件,同时还需有效的赴港澳签注,切莫将两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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