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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7 字体: 大 中 小
本市户籍的居民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挂失及补办身份证手续。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本人在挂失的同时,可申请临时身份证。
2016年12月26日起,全国各省(市)来沪人员,持本市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可以到其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 异地办证业务不包括初次申领身份证业务和双语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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