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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遇堵不停 阻断交叉车流 “吊尾巴”引发恶性拥堵

时间:2008-12-08 字体:

    十字路口,绿灯即将转换时,机动车强行通过,结果被堵在路口中央,使交叉方向的车辆在换灯后无法通行。这种机动车滞留路口的行为,俗称“吊尾巴”。

    遇堵不停人为加剧拥堵

    交通路恒丰北路路段是出名的拥堵点,因为毗邻上海火车站北广场和旅游集散中心,车流量巨大,早晚高峰时段情况更糟,整条马路常常被塞的动弹不得。旅游集散中心有一个出站口设立在交通路上,形成了一个“Y”字型的路口,有些司机为了抢几秒种,在绿灯即将转换时强行通过,结果被卡在路口,造成交叉方向车流无法通过,这种“吊尾巴”行为正是加剧此处拥堵的主要原因。

    日前一天上午8点,记者开车途经交通路,一段大约500米的路段开了近30分钟,当行驶到“Y”字型路口时,看到一辆开往溧阳方向的大巴正横在路口,整条马路都被卡死,交叉方向的车辆更是眼巴巴地看着绿灯而无法通过。过路行人都指责这位大巴司机:“明知道前面已经堵住不动了,非要顶在后面堵住路口,现在大家陪着一起受罪!”

    长寿路是一条八车道的主干道,车流量相当大,在和昌化路交界处更是有多条公交车线路经过,路口交通常常拥堵不堪。日前一天傍晚6点,正值晚高峰时段,记者在现场看到,长寿路上的车已经堵到了昌化路口,而此时昌化路上的车辆仍旧左转驶入长寿路,一辆顶着一辆,谁都不愿停在路口外等候,宽约30米的马路被左转车辆全部占满,等到绿灯转换时,东西行驶的车辆却无法通行,这种恶性循环使得整个十字路口乱作一团,拥堵情况进一步加剧。

    “吊尾巴”属于违法行为

    记得在采访中发现,很多驾驶员竟然不知道“吊尾巴”属于违法行为,有的司机还天真地认为这属于“道德范畴”。据交警介绍,“有些司机因为‘吊尾巴’而吃到罚单后,还不知道哪违法了,个别司机还振振有词地反驳,真是哭笑不得。”记者在本市的几条主要路口随即采访了10名司机,竟有6名司机对“吊尾巴”全然不知,其中女性司机占了四成。

    私家车主小李在采访中向记者坦言曾有过一次“吊尾巴”的经历。“我开车一直遵纪守法,‘稳’字当头。但那次因为有急事,眼看前面绿灯快没了,就想抢一次,没想到被卡在路口,做了‘吊尾巴’,结果被罚了款。”小李承认错误的同时,也提出一条建议:“现在很多路口都有秒数倒计时,通过路口前先观察秒数,明知道时间不够就不要抢行了。”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其实不做“吊尾巴”应是每个司机最基本的素质,看见前方路口阻塞,就应当停在路口外等候,让交叉方向的车辆顺利通过。另外,据交警介绍,本市目前已在100个路口安装车行灯倒计时显示装置,主要分布在“中横”、“中纵”和内环高架地面道路,当司机看到信号灯闪烁“3、2、1”时,就要主动停车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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