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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0 字体: 大 中 小
沪公行规〔2021〕4号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各公安处(局):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沪公通字〔2016〕76号)将于2021年8月17日有效期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16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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