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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防骗警情提示

时间:2015-01-21 字体:

    近年来,犯罪分子借助电话、短信、网络等通信方式,利用网络改号软件、盗用网络聊天工具等手段,假冒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和银行、电商、航空、电信等公司客服人员以及冒充领导、亲友等熟人,以身份信息冒用、涉嫌犯罪通缉、投资中奖获利、银行账户变更等为名,诱骗当事人将钱款转账至指定账号实施电信诈骗案件,在全国范围多发频发。由于此类犯罪手法翻新快,侵害范围广,涉案金额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财产安全。
    特别是2014年以来,部分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将侵害目标重点指向掌管银行账户资金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人员,发案呈现快速上升态势,被骗金额触目惊心。如2014年3月至10月,在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江苏省盐城市等多个省市先后发生了企业财会人员被骗、个案金额达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给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此类案件中,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微信群,以“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使用的QQ、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通信账户号,冒充公司、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和相关业务的关联方,通过QQ、微信、邮件或其他通知方式,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当事人往往因为疏于防范,或急于根据指令转账,导致被骗上当。
    值此2015年新春即将到来之际,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出入资金可能更加频繁、集中,为防止被骗上当,上海警方重点提示各在沪经营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财务人员,在转账汇款前和日常工作中重点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在转账汇款前必须当面核实或电话联系确认。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转账汇款操作前,不轻信网络邮件、QQ、微信等通信工具显示信息,务必当面核实或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和转账汇款事由。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经常电脑杀毒、更换密码。尤其是财务人员使用电脑应安装必要的防护杀毒软件。同时,公司和单位法人、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更换电子邮箱、QQ、微信等网络通信密码,并切实防范密码被盗。三是注重做好日常通信中重要信息保密工作。在日常工作、生活联系中,应当避免使用电子邮件、QQ、微信等网络通信工具传送单位、公司涉密资料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截获,上述资料信息可能被用以进行非法活动,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110咨询。
    上海市公安局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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