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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30 字体: 大 中 小
7月29日晚20时11分许,本市南京东路第一食品商店内一名男子持菜刀无故伤人,致5人受伤。该肇事男子随即被闻讯赶到的民警和现场保安、群众一起制服。 经初步查证,肇事男子张某,30岁,安徽人,有精神病史。当晚,他携带菜刀闲逛至该店,买了一袋塑包食品,欲用菜刀切割,在场保安和群众见其行为怪异,遂上前劝阻,此时,该男子突然挥刀伤人。 目前,3名伤者已出院,另2名伤者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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