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5〕2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进行了抽查,现将该事项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治安总队共抽查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单位家75家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抽查对象
本市娱乐场所、旅馆业单位、公章刻制业单位和典当业单位。
三、抽查内容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
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
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
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四、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其中,对旅馆业,依托本市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娱乐场所,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积极推进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相关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化管理。
五、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4.《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5.《典当管理办法》;
6.《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
六、抽查结果分析
在已抽查的75家次本市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单位中,抽查娱乐场所24家次,在松江区的1家场所内查获赌博游戏机48台、参赌人员26人,对其处停业整顿六个月;抽查旅馆业单位36家次,发现长宁区一酒店存在住宿不登记、大量离店信息未及时注销的问题,对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还发现嘉定区一酒店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问题,对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分别抽查公章刻制业和典当业单位9家次和6家次,总体情况良好。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抽查结果,通报抽查对象所在地工商部门和文化执法部门。同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坚决维护治安管理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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