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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旅游7月18日正式启动

时间:2008-07-27 字体:

    继7月4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首发团后,7月18日起,本市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记者从市出入境管理局了解,本市居民赴台旅游要先向组团社(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和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三张证件照片,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出入境管理局将在10个工作日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居民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旅游(L)签注。近日,已有400余名市民前来申请办理了证件。


    据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旅行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实行配额管理。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区域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共13个省、直辖市,每天不超过3000人,旅游团每团人数为10人至40人,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蓄意在台逾期停留的赴台旅游人员,则可能受到限制再次出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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