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5〕2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保安服务业进行了抽查,现将该事项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我局共抽查保安服务公司60家次、保安培训单位10家次。
二、抽查对象
1.保安服务公司(包括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2.保安培训单位。
三、抽查内容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3.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4.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5.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6.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7.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四、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上海市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五、抽查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3.《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4.《上海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规定》。
六、抽查结果分析
经抽查,本市保安服务业总体情况良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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