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拟推荐下列单位作为候选单位,向公安部申报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和全国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根据《上海公安机关奖励公示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一、申报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二、申报全国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侦支队
上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浦东机场候机楼派出所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大桥派出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警支队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朱泾派出所
(另有部分单位因保密原因在限定范围内公示)
本次公示自2014年7月28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上述候选单位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上海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来访、来电、来函反映(电话:22020817,传真:22020818,地址:武宁南路128号B810室,邮政编码:200042)。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