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结伙盗窃集装箱内价值170万余元货物的2名主犯,日前分别获刑12年和11年。
2007年11月29日,某公司向上海港公安局报案称:其公司堆放在上海某码头等待出口的集装箱在海关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24箱约400公斤银靶被盗,价值近200万元。接报后,上海港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29”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询问被害人,开展现场勘察,走访有关承运车队,查阅大量资料,发现上海联众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吴明在该案案发前一周刚进车队,案发后已不辞而别,且使用假身份证,遂将吴列为重大作案嫌疑人。随后,专案组通过调阅吴明驾驶集卡进入上海的相关资料,最终确认驾驶员吴明就是犯罪嫌疑人。
但此时吴已不知去向。专案组勇冠艰苦工作查明嫌犯已逃至山东,立即驱车千余公里赶往山东巨野开展抓捕工作。侦查员克服了寒冷饥饿疲劳,连续守候伏击六天五夜,最终在山东巨野县巨野镇将狡黠嫌疑人吴明抓获归案。经查,他交代了伙同同乡钱利财将集装箱卡车开到青浦与闵行交界处,伙同收赃人刘哥(另案处理)共同实施盗窃了集装箱内银靶的作案经过。专案组马不停蹄、连续作战,又将另一名逃回老家郓城的同案犯钱利财抓获归案。两嫌疑犯人交代了2007年11月27日中午,由24岁的吴明驾驶集卡与37岁的同乡钱利财从江苏昆山某公司运装有银靶的集装箱至上海某码头。当日下午,2人将集装箱运到上海近郊一堆场内,伙同事先联系好的收赃人,采取技术手段开启集装箱门,盗窃箱内银靶24箱,2人得赃款人民币30万元后逃逸。
案件胜利告破后,专案组侦查员隐约感到吴、钱合伙作案手段老练,背后可能还有隐情?吴明最终交代了2007年11月16日和9月28日,分别伙同钱利财和李某,采取相同手段盗窃集装箱内价值7万余元的布匹3吨和价值10万余元的棉纱101箱,得赃款4.7万元的犯罪事实。
日前,该起案件共有6名嫌犯受到法律严处,主犯吴明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万元,钱利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万元(文中姓名和企业名称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