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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8-03-02 字体:

    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1951年8月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在适用范围、申办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滞后于国家法制和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要求,适应印章业治安管理现实需要,有效打击渉章违法犯罪活动,充分保障用章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公安部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形成了《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8年3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abzaj123@126.com

    公安部
    2018年2月14日

    附件: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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