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季先生写信向本报咨询称,自己是一名老司机,这两天发现行驶证副页上的年检章已盖满,再要年检的话是否需要更换行驶证?如何办理?更换后的行驶证可以保留吗?听说行驶证办理超过多少次就不给办了,真有这样的说法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中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季先生由于行驶证盖章已满,同样符合重新换领新的行驶证。同样,该条项中也有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由此,当季先生重新申领到新的一本行驶证时,原来的行驶证将由车管所回收,但如果是办理补领行驶证的,则不需要回收。
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4、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5、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备齐上述材料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或者到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时将收取机动车行驶证一本15元的工本费。本市的三个车辆管理所均可办理。
最后,关于行驶证补换领行驶证次数的问题,需要所有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注意的是,车辆管理所将对补办或换领行驶证超过三次的车辆和车主,进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及机动车信息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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