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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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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所作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结合“智慧公安”“智慧信访”整体规划,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执法规范、促为民服务。我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任组长,指挥部、政治部、警保部、驻局纪检监察组、法制总队、智慧公安办、保密办、新闻办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指挥部,主管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各公安区分局参照市公安局模式落实组织保障。上海公安系统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设立了17个政府信息公开机构、365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同时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联动效应,综合运用“网、报、台、微、端”等各类公开渠道,多维度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对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除了不涉及《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四)(十)(十一)(十三)项、《规定》第二十条第(一)(二)(六)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主动公开,情况如下:
    做好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执法和管理依据公开工作。牵头制定《水域治安管理办法》《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两个规章的草案(均已公开征求意见并移送市司法局);制定修改《关于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办法》《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延长〈上海市星级宾馆治安管理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有效期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管理规定〉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申请来沪定居的受理审批办法》《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沿海边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解读工作;对公安牵头起草或具体实施的20部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和3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动态调整机制,将市公安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目录在网上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及服务事项公开工作。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统一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公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2020年,我局对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全部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或“随申办”移动端的85个公安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开;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集中调整和更新;公开行政处罚结果65545条(个人50734条、企业14811条);公开行政许可结果1995条;公开行政复议办案进展4246条;公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3487条。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及预警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市共遭受大雾天气严重影响6次、低温冰冻雨雪天气严重影响2次,我局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实时关注道路交通情况,妥善处置交通拥堵、道路封闭、道路结冰、轮渡停航以及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期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事件。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期间,我局反诈专班通过潜在被害人分析模型,发现在沪多家企业的公司负责人有被骗的高风险,即第一时间通过96110预警专号逐一开展了电话回访,成功劝阻一在沪外资企业的中方负责人转帐,避免该企业被骗受损300余万美元。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照“对保安服务业的抽查”“对网吧的抽查”“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抽查”“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以及“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共5项市级抽查事项,按季度逐项公开抽查结果共4批次、20个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做好其他常态化主动公开工作。按时公开2020年度我局本级和三家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绩效目标等,并同步上报“中国上海”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同时指导各公安分局做好财政预决算及犬类管理费用公开工作;围绕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补发、70岁以上人员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等新出台的便民措施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2020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发布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和总体办理情况;定期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批准文号等内容;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我局公务员录用工作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全市统一录用平台,具体招录职位、名额、条件以及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情况,由市公务员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上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可查阅)的要求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并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规定》,结合《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一是对全市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在原有提供信息查阅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转交职责,帮助公众更便捷地获取公安政府信息。二是与法制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遇有特殊、疑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答复前与法制部门沟通协商。三是及时调整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相关参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全链条管理,为规范申请办理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
    全年我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传真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2件,办结1772件,其中公开262件,部分公开4件,涉及国家秘密等原因不予公开153件,“无法提供”1038件(主要包括:“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0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481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53件),“不予处理”149件(主要包括:“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40件,“重复申请”7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2件),“其它处理”16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人口管理类、治安管理类、接处警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制定并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理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机制,全年公开公文726件。
    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公安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的工作要求,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四个大类,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予以发布。
    持续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我局向市大数据中心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接口84个、公共数据表51张,数据总量达3.6亿条,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轨道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全市宾旅馆业务管理、烟花爆竹管控与保安行业管理等领域。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上海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按时完成了“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系统迁移、IPV6改造等工作。同时,对网站各栏目运维情况开展自查6次,保密审查4次,督促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错误链接等问题10余个,修复完善网站功能应用80余次。“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万余条,访问量3881万余次,其中按点击率从高到底排序的栏目是:公安新闻、政策解读、警方提示、公示公告、图片新闻、便民措施、人事任免等,已成为公众了解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查询公安办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以“警民直通车-上海”为龙头积极构建上海公安新媒体矩阵,目前已在18个新媒体平台开设400余个账号,粉丝总量超1300余万。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进博会安保、智慧公安建设、突发案事件处置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风采。我局官方微博全年发布博文2.5万余条,阅读量突破40亿次;官方微信发布文章1.25万余篇,阅读量超过7亿次;头条号发布文章4000余篇,阅读量4300余万次;抖音、快手发布短视频1800余条,阅读量突破53亿次;推出了原创抗疫MV《无声的战役》、反诈MV《余年无骗》、“上海反诈进行时”公益反诈无人机表演等爆红网络的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短视频短小精悍、快速传播的特点,在发布防范电信诈骗提示、交通管制通告、正能量暖心事等内容时,将关键信息浓缩于30秒短视频中,在抖音、快手等账号上发布,吸引大量网民关注转发。此外,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H5、动画、漫画、直播等新兴互联网表达方式,拉近网民距离,扩大新闻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公安分局绩效考核范围,科学运用考核杠杆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调整,对部分派出所窗口进行检查,并通报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结合新《条例》《规定》出台和《细则》的修订实施,我局一方面依托上海公安学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的普及培训,范围覆盖至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初任领导干部培训等课程;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民警进行专题培训,全面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民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年开展各类培训会议、培训班32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5

88428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

18

22938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0

0

65545

行政强制

128

0

2504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35

5237861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60

22

1

0

9

0

17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

0

0

0

3

0

8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8

0

0

0

4

0

26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4

0

0

0

0

0

2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2

0

0

0

0

0

9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0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9

0

0

0

0

0

1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1

7

0

0

6

0

5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80

1

0

0

0

0

48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2

1

0

0

0

0

5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0

0

0

0

0

0

14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61

5

0

0

0

0

166

(七)总计

1748

14

0

0

10

0

17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2

2

0

0

0

0

10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合计

14

0

0

0

14

9

0

1

1

11

27

1

1

3

3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条例》《规定》新内容的准确把握运用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参与形式有待丰富。
    2020年,我局从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细则》。二是通过形式多样、覆盖不同层面的学习和培训,抓好《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三是公众参与形式多样化,通过组织警营开放日、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业务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决策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拓展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新冠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丰富公众参与形式。
    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上海公安机关围绕“创新机制,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联勤联动,援助受困弱势群体”“重拳出击,打击涉疫违法‘零容忍’”等主题持续开展系列报道。如,为保障疫情期间长三角区域货物跨省运输不受影响,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针对运输货运车辆制定发布“长三角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一体化货运车辆通行证”,持证货运运输从业人员返沪后,无需再次隔离14天即可继续投入工作。又如,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身份证人像信息公安拍照点电话预约服务》专题,提供全市公安拍照点的地址、拍摄时间以及联系电话,有效避免人员在拍照点聚集。同时,在公众号平台推出“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功能,积极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在“一网通办”平台及“随申办市民云”APP中开辟自主申报接口,为市民自觉申报居住状态提供掌上入口。全市累计超过100万人完成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再如,我局反诈专班跨部门、多警种、全手段的实体化、一体化、专业化运作平台,紧跟疫情发展态势,密切关注涉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动向,1月24日(除夕)至3月5日,我局反诈专班共接报虚假售卖口罩、耳温枪等疫情防控紧俏物资的诈骗警情982起,涉及金额6299.15万元,目前已帮助市民群众排除诈骗嫌疑并确定为纠纷的警情631起,挽回财产损失4531.78万元。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信息公开。一是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集中上门走访宣传工作。累计出动警力57万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3267次,入居民户868万余户,入企事业单位18.9万余家,对财会人员培训3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17万余份。目前,全市入户精准防范宣传度达83.34%。二是整合资源,开展专项宣传。目前共整合视频216个,宣传海报150余种。根据最新案发特点,每周通过微信警务室向5500名社区民警和50万余名可依靠力量进行专题推送。三是以“小手牵大手,共同防诈骗”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共出动警力6162人,进中小学、幼儿园2522家,开展宣传活动2843场。同时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品牌效应,在第6季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知识,以生动有趣的风格、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防范知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2020年1月9日,我局组织开展“走进110”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40余名上海民办永昌学校师生代表参观我局110报警服务台,详细介绍了110的受理范围、正确拨打110的方式、110便民利民举措等内容,期间,师生们还戴上耳机同步插听警情、观看特警擒拿格斗表演、参与110知识互动问答,本市部分新闻媒体在活动现场全程进行了微博直播。5月29日,我局邀请市民代表参加首届信访精品案例评选会,并参与案例的评选打分,与会市民代表提出希望多一些参加此类活动的机会,能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8月27日,我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直播节目与广大市民和网友沟通交流,重点介绍我局推进出入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的详细情况,倾听、征询广大市民对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意见和建议。12月23日,我局交警总队邀请市民代表参加交管业务政务公开座谈会。与会市民代表围绕路政设施、勤务管理、违法处理、车辆管理等主题各抒己见,对拓展政策宣传的广度、探索政策解读的深度及相关信息公开方式的多元化纷纷建言献策,并与交警总队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了热切互动。此外,我局通过各类警民互动平台,常态化提供咨询服务,听取公众意见建议。2020年,我局共受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工单318038件,受理量全市第一位;办理网上咨询求助31291次;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电话(28951900)全年接通24万余次;将人口业务咨询入驻百度查询平台,目前累计查询量近10万,AI泛化提问3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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