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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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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公安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并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海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以公开推动公安机关职能转变,以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任组长,指挥部、政治部、警保部、驻局纪检监察组、法制总队、智慧公安办、保密办、新闻办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指挥部主管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在市公安局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公安分局参照市公安局模式落实组织保障。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设立了17个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专门的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374个公共查阅点,运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上海公安”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治安信息,即时发布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通报社区警情,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概况
    我局全年通过“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近13.2万条。基于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我局除了不涉及第(四)、(十)、(十一)、(十三)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主动公开,具体如下:
    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9年,由我局起草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沪府令22号),制作的《关于修改并重新印发〈上海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办法》两个规章的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上海市公安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均已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我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及各公安分局子栏目分别公开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在各公安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公开派出所职责、业务窗口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领导姓名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三)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我局通过“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对《上海市公安户籍领域失信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对启用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自主申报系统、居住证快证办理、居民身份证便民措施、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加处罚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窗口等新媒体及传统媒体广而告之。
    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我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公开办理公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
    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规定,2019年我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市局、分局派出所网页公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4775件(个人51486件,企业13289件)。交警总队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件。治安总队在“守护申城·上海治安”微信公众号公开本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保安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星级宾馆、娱乐场所等有违法行为的场所相关行政处罚信息1100余件。
    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先后公开2019年度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度部门决算、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并同步上报“中国上海”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同时,市公安局指导各公安分局做好相关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设立“收费目录清单”专栏,公开我局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具体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批准文号等。此外,各公安分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分局子栏目按时公开本年度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局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发布。2019年,我局在迅速处置“2.3黄浦徐家汇路交通肇事案”“10.24普陀大渡河路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案事件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110宣传日”活动,通过全市设置宣传点、组织警营开放活动、进社区宣传座谈和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普及110报警常识。1月10日,在全市人流密集的大型商圈、社区广场等区域设置宣传点3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2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本市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公务员局负责。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局公务员录用工作通过全市统一录用平台进行,具体招录职位、名额、条件以及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情况,由市公务员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开。我局通过“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及上海市公务员局建设的“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专题网站公开2019年公安文职辅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第(十五)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公开了《上海市公安局2019年第一季度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抽查结果公告》《上海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季度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抽查结果公告》《上海市公安局2019年第三季度对网吧的抽查结果公告》等15个公告。各公安派出所在本所网上阳光警务大厅“行政检查”专栏公开对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公共场所检查、特种行业检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概况
    1.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受理程序,形成“多点接收,规范处理、内部审批、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明确申请办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规范处理。二是建立法制审核机制。政务公开部门与法制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特殊、疑难申请,在答复前由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建立便民工作机制。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查阅点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供咨询服务,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通畅,最大程度减少行政争议。四是建立信息化处理机制。建设了全局共享的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拓展应用功能,强化研判功能,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实现全局共享,同时确保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平台数据同步。
    2.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体情况。全年我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传真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12件,处理2858件,其中公开552件,部分公开14件,涉及国家秘密等原因不予公开234件,涉及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836件,涉及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324件,“其它处理”898件。“其它处理”主要包括:因申请内容涉及刑事信息答复“非《条例》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13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98件,“直接归档”32件,“咨询”63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人口管理类、治安管理类、接处警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概况
    1.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制度,通过删减后公开的机制,加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公文685件。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发布审查机制。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公开。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对被申请较多的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发布,并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9年共转20件。同时,对涉及公安工作的规章、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3.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我局人口办对所有户籍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进行梳理,制定了《上海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户籍管理”专栏及各公安分局、派出所接待窗口公开,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公开居住证业务办理相关信息,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统一的《告知单》及政策咨询服务。此外,扩大公开力度,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提供申请人查询户口事项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实现户口事项审批全流程公开。
    (四)平台建设概况
    1.“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按照市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安政府网站互联网端的全部应用和数据迁移上云,完成公安政府网站与“阳光警务”大厅整合并轨以及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同时,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及保密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2019年,“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13.2万余条,日均浏览量10.6万余次,已成为公众了解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查询公安办事信息的重要渠道。“政务公开”专栏全年访问量143万余次,其中按点击率从高到底排序的栏目是:公安新闻、文件草案、政策解读、公示公告、警方提示、人事任免等。
    2.上海公安政务新媒体。以“@警民直通车·上海”为龙头,集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B站等多渠道的上海公安新媒体矩阵,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动画、漫画等互联网表达方式,全年共发布作品逾万条,阅读量高达50亿次,其中,抖音在半年时间内由50万粉丝增长到160万,已成为全市粉丝量最大的政务抖音。“@警民直通车·上海”在2019年光明网开展的全国政法新媒体评选中,获评公安类综合影响力第一名。在由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举办的“致敬·初心——微博十年·政务V影响力峰会”上,“@警民直通车·上海”荣获全国“微博十年特别贡献·应变”奖;在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举办的年度中国警务视频展播颁奖活动中,上海公安新媒体矩阵和新媒体宣传骨干获得了“优秀组织奖”“十佳出品单位”等10个奖项;在人民公安报社主办、中国警察网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合作伙伴大会上,上海公安新媒体矩阵获得了“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优质影响力账号”“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年度飞跃账号”“公安执法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3个分类的4个奖项。
    3.上海公安新闻发布。我局健全“年度有规划、月度有计划、每周有发布”的策划制度,确保新闻发布有节奏、有重点。围绕反电信诈骗、110宣传日、安全感满意度、扫黑除恶、打击制假侵权等专题,召开形式多样的新闻通气会和集中采访会120余场,披露破获“人伤黄牛特大系列骗保案”“全球首起戴森吹风机造假案”等重大案件;聚焦民生热点,及时发布“十项便民措施”“交通管理10项放管服新政”“营商环境”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在中央和本市新闻媒体刊播公安正面新闻报道12100余篇次(头版整版470余篇次),央媒刊播1900余篇(次),确保公安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常效。
    4.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在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等业务部门、各公安分局行政办事窗口和公安派出所设置了374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服务,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工作监督。此外,我局将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场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
    (五)监督保障概况
    1.考核和社会评议情况。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公安分局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坚持季度通报检查机制,促使各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培训指导情况。一是依托上海公安学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覆盖至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初任领导干部培训等环节。二是通过召开培训会议、网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培训会议、培训班44次。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1件,经调查,属于无责投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10

141699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51

34096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0

0

64775

行政强制

128

0

13452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46

12112060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12

27

2

0

67

4

28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2

1

0

0

0

12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46

0

1

0

5

0

5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4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7

0

0

0

0

0

17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4

0

0

0

0

0

2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4

10

1

0

46

3

4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37

3

0

0

0

0

3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5

0

0

0

0

0

175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33

0

0

0

0

0

13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74

16

0

0

7

1

898

(七)总计

2761

29

2

0

62

4

28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7

0

1

0

5

0

8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9

2

2

3

26

29

0

6

3

38

32

0

0

3

35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新《条例》对实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尚未完全落实;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对此,我局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新《条例》;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新要求发现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三是抓好制度建设,研究起草《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四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安机关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五是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启用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加强法制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紧密围绕“智慧公安”建设、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保等主题,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创新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一)相关重点信息公开。我局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大范围、多维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本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刊发(播)各类报道2400余篇(件),通过交警总队官方微信“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推送各类交通图文信息1000余篇,阅读量超过550万余次。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及时发布交通市民出行、轨道交通、安检通告、临时管控等重要信息。继续推进公安执法公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复议办案进展信息5370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2898件。我局向市大数据中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共享60项公共数据资源,主要包括公众关注的驾照考试相关信息、二代证变动信息、全市轨道交通车站、客流等信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受理点、非机动车一网通办申请列表等。
    (二)安全防范信息公开。一是治安防范宣传方面。我局结合“开学第一课”“劝阻酒驾”等热门话题,紧密围绕“全民安防”主题,制作短视频,推广触达2.6亿次/日;“尚警讲坛”全年共组织专题宣讲400余场,被市法宣办命名为首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治安总队通过东广新闻频率“东广早新闻”栏目“今日治安视点”板块(350余篇)、移动电视《防范伴你行》在全市滚动播出防范宣传信息(730余集),传授防范妙招,受众人群高达1200余万人次。通过《上海老年报》“防范宝典”专栏、“警民直通车·社区安全站”微博等知名媒介,以及治安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守护申城·上海治安”“社区安全屋·为平安加油”对新发、常发类可防性案件的防范措施发布图文并茂的微贴683篇。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防火安全等方面,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治安防范集中入户宣传活动,并举行了“上海公安机关治安防范集中宣传日”活动,共计投入警力1.6万余人次,入户宣传853万户,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万张,张挂海报横幅展板数1.9万余块。通过宣传,共成功阻止电信诈骗1.9万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8.8亿余元。二是交通安全宣传方面。组织“文明交通宣讲团”深入全市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工地等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3900余场(次),组织开展全市性大型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9场,在电视、户外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屏、地铁、公交站点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语43.3万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27.7万余份。利用短信平台向交通参与者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1100万余条。
    (三)信息便民服务。我局坚持需求导向,推进服务公开。在2018年将公安全部71个审批事项和16个服务事项接入“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的基础上,2019年我局又将51个服务事项接入总门户,将172个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接入“随申办”APP,将240个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随申办”小程序,上述事项均已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各办事平台对外公布。此外,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根据分工做好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交通执法服务信息公开。交警总队创新推出机动车电子化驾驶证照、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车辆跨省异地验车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期间充分发挥“网、报、台、微、端”信息传播矩阵作用,并在交警系统各业务“窗口”及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延伸“窗口”醒目位置开展宣传告知,提升群众知晓率。不断完善“上海交警”APP,本年度新增交通违法罚没款电子票据、电子证照等便民功能29项,APP注册用户超670万人,处理交通违法293.5万余起,缴纳罚款1016.1万余笔;提供挪车信息告知服务320.6万余次,发送交通违法告知信息58.8余万条、各类提示提醒消息130.1万余条。二是出入境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出入境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公开我局落实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一带一路”便利政策及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25项出入境政策等相关信息,解读“自助查询出入境记录”“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自助申报系统”等便民政策。同时,建立网民留言互动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及时答复网民咨询。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超过236万人次,全年累计发布推文38篇,其中阅读量10万 的推文达8篇,其中《8月1日起!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一文阅读量达50万。2019年8月,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增设“晓申士”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内建出入境办事指南知识库,并与云端数据库相结合,向群众提供流程指引、位置引导、业务咨询等服务,日均提供咨询服务500人次。在全市建设52家境外人员服务站、6家移民融入服务站、12家外国人社会融合服务站提供签证到期提醒、出入境政策宣介等便民服务。三是自贸试验区公安管理服务信息公开。自贸区公安分局立足“护航企业发展”和“服务企业便利”两大功能定位,通过“警企在线”互联网应用平台,实时推送“警情通报、防范贴士、警务新闻”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警企在线”及38个“警企微信群”发布最新防范和服务信息15000条,主动服务保税区内实体企业1500余家,发布预警防控信息800余条,提供政策咨询及个性化服务14840批次,帮助企业防控安全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四是咨询服务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工单近32万件,受理量全市第一位,自2014年市政府开展“12345”绩效考核以来,连续六年蝉联执法管理部门类承办单位第一名;接听答复市民咨询来电1万余次;办理网上咨询求助5.2万余次,网民满意度评价超过93%。此外,出入境管理局全年为公众提供有关出入境办证业务的电话咨询服务58.8万次;网上在线咨询服务362次。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是全市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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