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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愿回家”的走失女孩

时间:2001-12-31 字体:

  12月25日傍晚六时许, 寒风凛冽中的金山区金山卫镇十字街上已经很少有人走动了,即便有人打此路过,也是步履匆匆。可就在此时,一个四、五岁的外地小女孩还在这十字街上徘徊,在路灯下她那瘦小的身子愈发显得形单影孤,寒风中小女孩浑身冻得直哆嗦。一位好心的路人见此情景后,便上前问女孩:你家住哪里?可是,这个年幼无知的女孩只知今天早上与其母亲在这附近走失后,其它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万般无奈之下,好心人只好打了报警电话,请派出所民警给予帮助。

  当金山卫镇派出所接报后,值班民警沈益青、何易龙迅即驱车将这女孩带回了派出所,在向这个女孩耐心仔细地询问后,小女孩还是说不出她家住哪、父母叫啥。对此,所里民警们想尽了各种方法,他们一方面分头到附近的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处、车站等地,询问了解有没有人家走失过小孩;另一方面派出所向分局指挥处作了汇报,要求查找附近的其他派出所有无迷途失踪的报案记录。就在所里民警在寻找女孩父母的同时,留在所内值班的民警为这小女孩忙乎开了,一会儿是民警何易龙到所里食堂为小女孩做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当饭菜端上后,已饿了整整一天的女孩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饭,女民警朱金华突然发现小女孩的裤子湿了,一问得知是尿湿的。于是小朱便将她带回自己家里,给小女孩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自己女儿的衣裤。就这样,小女孩在民警宿舍的床上度过了温暖的一夜。次日一早,民警带着小女孩到镇上的繁华路段及出租房屋中去找她的父母,但是奔波了一天还是未找到,于是民警又将她带回了所里。由于小女孩已经两天没看到自己父母了,便哭了起来。见此,民警们有的给她买来了好吃的零食,有的则给她讲好听的故事。就这样,小女孩在民警体贴入微的照料下,她不哭了,并露出了笑脸。

  第三天中午,有一对外地夫妇到派出所来报案称:他们走失了一个五岁的女孩。事情终于明白了,原来前天上午,这名叫张海燕的小女孩(5岁,四川蓬溪县人)与母亲在石化北区附近走散后,小女孩的父母到处寻找,但就是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直至今天中午,在其邻居的启发下,才来到派出所。当小女孩父母见到躺在被窝里正睡得香甜的女儿时,激动地拉着民警的手说:“还是派出所好,还是政府好啊!”。在临走前,小女孩竟又哭闹起来,吵着不肯回家,原来近三天来的相处,她已对民警叔叔阿姨产生了感情,对这个她眼里的“新家”产生了感情。民警们对小女孩说:“你以后想起这里的叔叔阿姨了,就到这‘新家’来玩!”(赵海斌)

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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