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市有关部门消息,今年以来,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已查处“克隆”出租车200余辆,至今年底,还将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拉网检查,严厉打击。对查处的“克隆”出租车、套牌车,每辆处以法规上限的5万元罚款,对部分情节严重的“克隆”出租车,将建议司法部门以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追究克隆车主的刑事责任。
本市近年来出现的“克隆”出租车危害性、欺骗性极大,“克隆”出租车是客运出租市场“黑车”的一种,但比一般出租“黑车”危害性、欺骗性更大。这些车的牌照、车色、服务卡、计价器等设备与正规出租车一模一样,给查处“克隆”车带来难题,一般乘客很难识别。据执法部门调查,“克隆”车的车主大多在二手车市场花一二万购买旧车,再安装上复制或盗窃来的车牌、服务卡、营运证,以及从不正当渠道购置的计价器、顶灯等后,偷偷上路运行。乘客乘坐“克隆”车不能使用“一卡通”,一旦发生绕道、抛客、索要高价、遗忘物品等行为,就无处投诉。“克隆”出租车严重扰乱了出租市场秩序,对被“克隆”的正规出租公司声誉造成极大损害,一旦车辆违章,会使被“克隆”的原车主背“黑锅”。“克隆”车不但使国家税费大量流失,而且逃去了年检、保险、车辆维护等一大笔费用。由于获利丰厚,近年来,“克隆”车有逐渐增多之势。
目前,市交通执法总队与市交警总队联手出击,采取网上比对的方法,查清车辆来源,在暂扣违法车辆时,将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传递到车管部门,进行网上核查,对“克隆”车、报废车、拼装车以及盗抢车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智能化执法手段检查出租车营运证,全市4万辆出租车均持有电子营运证,里面记载了车型、车号、单位、代码等各种信息。“克隆”车可以复制牌照等各种证照、部件,但无法克隆电子营运证。交通执法人员以手持的POS读卡机对出租车的电子营运证进行比照,检查显示的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一下就能让“克隆”车原形毕露。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克隆”出租车的计价器无法与公交“一卡通”的结算中心联网,乘客一旦遇所乘的出租车不能使用“一卡通”,就应提高警惕,可能遇到了“克隆”车,可拒付车费,并即向城市交通执法部门或交警举报。
200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