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并报经上海市公安局审定,现对10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按比例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或者以下所列上海市公安局各承办单位反映。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 、宝山王某报诈骗案
2024年10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王某报诈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卡号:2910****0761)及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卡号:6228****34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卡号:6213****6575)内的人民币100000.00元,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卡号:6228****3417)内的人民币150000.00元系被害人王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户名:山东某某有限公司
被冻结账户卡号:2910****0761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25161.67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3830
2: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章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6228****3417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76824.50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3830
联系人:曲治豪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二、宝山范某被诈骗案
2023年12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范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卡号:6217****35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卡号:6217****3590)内的人民币7278.59元系被害人范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潘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6217****3590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44225.40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7278.59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8****2673
联系人:杨家豪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三、宝山金某被诈骗案
2024年12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金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银行账户(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号:6217****26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银行账户(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号:6217****2642)内的人民币19836.43元系被害人金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户名:丁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1:6217****2642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6655.87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4973.64元
返还接受账号:9558****7337
联系人:18321202757(潘晓天)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四、宝山李某某被诈骗案
2024年9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李某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卡号:6217****26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卡号:6217****2692)内的人民币5017.8元系被害人李某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交通银行
户名:彭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 6217****2692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5019.67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5017.8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8471
联系人:龚菘涛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五、宝山张某被诈骗案
2023年8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张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中国银行账户(1卡号:6217***********26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中国银行账户(1卡号:6217***********2618内的人民币12911.40元系被害人张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中国银行
户名:李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1:6217***********2618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18910.92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12911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8451
联系人:18321202757(潘晓天)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六、宝山张某被诈骗案
2023年10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张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宁波银行账户(1卡号:6214****0483),工行账户(2卡号: 6212****91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宁波银行账户(1卡号:6214****0483),工行账户(2卡号: 6212****9152)内的人民币19572.75元系被害人张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宁波银行
户名:张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1:6214****0483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9001.52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9000.38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8****2671
2,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工行
户名:张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2: 6212****9152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3034.57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10841.04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8****2671
联系人:潘晓天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七、普陀张某报诈骗案
2024年2月,经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侦查,现已将张某报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卡号:6230****8822)账户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账户内的人民币36920.32元系被害人张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一)
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户名:田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6230****8822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65832.46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36920.32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7629
联系人:沈警官
联系电话:021-22048967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八、宝山周某某被诈骗案
2024年9月,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现已将周某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甘肃银行账户(卡号:6101****3128)和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卡号:6217****72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甘肃银行账户(卡号:6101****3128)和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卡号:6217****7265)内的人民币189424.83元系被害人周某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1: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甘肃银行
户名:甘肃某某有限公司
被冻结账户卡号: 6101****3128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186275.85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181453.63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8****9211
联系人:龚菘涛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2: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皖江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史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 6217****7265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8183.04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7971.20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8****9211
联系人:龚菘涛
联系电话:021-5660811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九、普陀马某被诈骗案
2022年12月,经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侦查,现已将马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一个作案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卡号:62218****3347)账户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34051.72元系被害人马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一)
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被冻结账户卡号:62218****3347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233424.66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34051.72元
返还接受账号:62052******6571
联系人:王凌雯
联系电话:021-22048931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十、长宁阮某被诈骗案
2025年1月,经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侦查,现已将阮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作案用工商银行账户(卡号:6212****3964)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的工商银行账户(卡号:6212****3964)内的人民币546139.34元系被害人阮某的被骗款。
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工商银行
户名:刘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6212****3964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546649.16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546139.34元
返还接受账号:6217****5238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21-23039666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陶立旻 联系电话:021-22029694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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